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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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5月9日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,古称冈州,是南粤历史文化重镇,历史上不少名贤的人生在新会展开,顾嗣协便是其中一位。他曾任新会知县,是一位清正廉洁、力除流弊、爱才不爱财的官员。
顾嗣协是江苏长洲(属苏州)人,字迂客,号依园。清康熙四十六年(1707年),他由岁贡生(明清两代,一般每年或两三年从府、州、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读书,称为岁贡)授新会知县。
当时新会“号称难治”,官场流弊甚多,到新会这样一个“肥县”,他从没有考虑如何捞上一把,而是立志革除弊端,入县境之前,就指天誓日,做一个有所作为的清官。到任后,他在县署题了一副对联,以表明心志:留一个不要钱的新会县,成一个不昧心的苏州人。联中“新会县”即新会知县的省称。联中嵌入做官地“新会”和籍贯地“苏州”两个地名,表示为官要对得起两地,而且开创性地使用了白话撰写对联,被认为是白话联之宗。
顾嗣协到任后,了解到衙门官吏、差役凭借便利,往往巧立名目索银取物,称为“规礼”,且种类名目繁多,百姓苦不堪言。顾嗣协“因俗成化,薄赋轻徭,清夙弊,革滥征”,取得了“民安其简”的治理成效。他不但革除陋习,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,他恐怕昔日的恶习复萌,在到任第三年,即康熙四十八年(1709年)六月,列举先前新会的腐败“陋规”十二条以及所带来的恶劣影响,呈报上级,申请“勒石永禁”,让后来者也受到制度的约束,力求为地方“除苦累事”。
顾嗣协撰写的《请禁新会十二陋规详文节略》被刻成两块石碑竖立于新会。他所列举要“永禁”的“陋规”如下:一、新县令到任,官员送节日、生日礼银12至24两;二、新县令到任,里长送“公堂银”共1200余两(这笔钱全部摊派到各甲各户);三、新县令到任,官府的文书送礼银40两,或20至30两不等,约共400多两;四、盐埠每月交县120两(而朝廷规定不可);五、索取钱粮耗羡,征“地丁银”每张票据额外索3文钱,每年约共3万多文钱,征粮米每石额外收“样米”2斗,共多收140多石;六、检查验证,商铺要送20至40两“利市钱”,又名“红袍钱”,衙役的使费还要另给;七、新会坟山多被豪强占据,“十山九讼”,又近海多沙田,新生土地归属争议多,官府丈量时要送12至40两不等,衙役的使费另计;八、乡民多居水乡,全县船艇1万多只,每只执照1至2钱银不等,未计差役索取;九、近城甘蔗加工厂20多户,每户送“册费银”20两方许开业,共400余两;十、迎春喜庆设鼓乐彩亭等约300两,从各商户中收取;十一、当铺开张送县官“规礼”6两,另节日、生日礼每月5分银起计;十二、地痞私开牛栏宰卖,每年送县官120两银“掩口”,捕巡另送。顾嗣协能这样详尽、具体列出这些让百姓受苦受累的陋规,可见他深入下层,深知群众疾苦,情系新会百姓。他对前任所亏空库款,用自己的钱来补上结清,甚至从老家取出积蓄偿还,尽快补足了以前的亏空。
不爱财的顾嗣协在新会任职四年非常爱才,他重视文教事业,经常召集本地有学问的人士,征求对施政的意见和谈论诗文。他特别仰慕当地先贤、明代学者陈献章的学问和为人,组织重刻《白沙子全集》六卷(陈献章又称白沙先生),亲自校正、作序。
顾嗣协诗才甚高,他著有《依园诗集》等,他的哲理诗《杂兴》较为有名,诗中“骏马能历险,犁田不如牛。坚车能载重,渡河不如舟”一句广泛流传,指出物各有所用、各有其利,让马犁地是浪费人才,驱牛冲锋则是强人所难,而人也是各有所长、各有所短,要求用人部门要区分不同人才的类型,继而确定他们适合的岗位。
顾嗣协这样一位有所作为的清官,却在康熙四十九年(1710年)下乡回县署时染病,七月,在任上不幸殉职。他的事迹和精神永远流传在新会,当地人十分怀念他,建顾公祠以为纪念。(陈晓健 姚兼辉)